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总承包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促进施工生产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及结合总承包项目部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总承包项目部及所属各项目分部。第二章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要求第三条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做好总承包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各个程序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做好工程过程中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在确保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开展总承包项目建设工作。第四条 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政府审查通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水土保持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并确保建设工程总承包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