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文明科室考核评比标准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升员工的整体素质,更好的为围绕跨越式大发展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确保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拟对各科室人员进行思想品德、爱岗敬业、质量效率、文明礼貌、遵章守纪、环境卫生、争先创优、热心公益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使每个科室、每位员工联手、联创、联动,切切实实做到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经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特制定争创文明科室考核评比标准。一、 评比办法文明科室考核评比工作,由文明创建领导小组考核、评比。文明科室每季评比一次。各科室在每季度末当月的25日前,将创建情况书面报文明创建办公室,由文明创建办公室汇总审核后,报送创建文明领导小组审批,与各科季度工作考核相结合。(一) 文明科室实行百分制考核,标准考核内容90分,加分内容累计不超过10分,设文明科室科室流动红旗两名,凡各项经考核派总分前两名者为“文明科室”。并授予流动红旗。(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评比资格:1. 工作严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会上通报批评的;2. 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3. 科室人员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