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环境部自主验收14个问答!推荐验收程序、方法及自查方法,避免不通过,注意9种情形 1、企业投产(经营)后,是否必需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是的。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四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环境保护设施是指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开展环境监测所需的装置、设备和工程设施等。验收报告分为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三项内容。第五条 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以排放污染物为主的建设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对生态造成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