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适用法律问题辨析 由地方政府推动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始于2008年广东省,之后,全国一些大中城市相继推行。这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新事物自始即成为社会关注和热议的话题。由于客观上存在着低层业主与高层业主的利益冲突,更由于某些地方政府出台的有关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范性文件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激化了矛盾,出现了不同意增设电梯的业主被打恐吓电话、被堵门锁、被丢垃圾等违法行为,有的地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打斗等严重事件。同时,由于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实施,引起了利益受损群体对政府的信任危机,有的已将政府有关部门诉至法院,有的上书人大,要求审查、撤销这种规范性文件。近年来这种矛盾、冲突有愈演愈烈之势,严重影响了社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探究这种矛盾、冲突的根源,寻求化解之道,成为政府与社会不能回避的严重问题。 一、矛盾的根源 1.低层业主利益受损与高层业主利益增加的事实 没有预留电梯井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改变了原规划设计,占用业主共有的公共用地安装外挂式电梯,改变了建筑物结构或外型,势必对相邻住宅尤其是底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