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供用电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1.1 为保证工程建设的供电和用电,明确供用电各方职责,确立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条例、供电营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 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1.2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 工区所有供用电管理单位及对外交通专用公路。 工区以外由工程供电局用电的按本办法执行,由地方供电的工程供电局负责协调。1.3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公司工程建设部(以下简称建设部)公共工程项目部对 工区供电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进行全过程管理,负责对用电进行监督管理。1.4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委托长江三峡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金沙江分公司工程供电局(以下简称供电局)具体负责35千伏及以上的供电设施和10千伏公用电网的运行维护和经营管理。1.5 10千伏及以下用电设施原则上由各报销装施工企业用户自行管理,公用线路分支用户采取谁用谁管理的原则。第二章 工区供配电系统组成2.1 工程施工供电系统以 110千伏变电所(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