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 对本公司印刷油墨的领用、存放、标识进行有效管理,避免油墨的混用及浪费,特制定本规定。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印刷油墨的管理。3、 职责 3.1、仓储部负责原装油墨的收发、存放、保管和标识。 3.2、生产部负责油墨的领用、余墨(含混合墨及原装剩余油墨)的标识和存放。 3.2、技术部负责余墨的管理、标识和监督。4、 内容 4.1、仓储部负责原装油墨的收发、存放、保管和标识管理,对检验合格原装油墨进行分类存放,有效标识,达到目视化管理,并做到先进先出。对保质期只剩下三个月的油墨及时预警,填写工作联络单反馈到相关部门。 4.2、生产部按生产工艺单要求领用所需类型、数量的油墨,并对余墨有效标识,按规定保存。 4.2.1、生产人员在接到生产任务时,首先向技术部油墨管理员优先申领余墨,进行过滤后配合新墨使用,不得以种种理由拒绝使用余墨。为保证产品品质,领用余墨由机长或副机长负责把关。 4.2.2、印刷过程中加到油墨槽中的墨量要少一些,以保持经常添加新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