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佛建质20107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0年10月19日以佛建质20107号发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我市深基坑工程的监测管理,确保建筑基坑安全和保护基坑周边环境,有效防止深基坑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等有关法规、规范,特制定本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项目,其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由第三方监测单位实施专业监测管理。第三方监测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委托,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二、本办法所指的深基坑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现场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三、深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应按照工程“信息化设计、信息化施工”的原则,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深基坑工程自身结构稳定及周边环境变形的监测数据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