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 电气安全作业一般规定1 电气设备按电压等级分为:高压:线电压500伏以上者。低压:线电压500伏以下者。安全电压:36伏及其以下者。所有设备额定电压确认后,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2 任何电气设备和线路未经证实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得乱动。3 电气设备未排除故障前,不准送电,未经试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不准投入运行。4 为了保证在电气设备上安全工作,应严格执行检修工作票制度,并详细填写工作任务、安全措施、安全负责人、监护人。5 为了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气设备的检修任务,必须贯彻工作许可制、工作监护制、工作间断、工作转移和工作终结制度。6 相关的安全设施及用具,如灭火器、安全带、绝缘鞋、绝缘手套等必须放置适当的地点,并定期检查(每年二次)。二、 电动机1 不可逆的电动机及其所带动的机械上,应用红漆标明旋转方向。在起动装置上应标明“起动”、“运行”和“停止”等标志。2 电动机等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兆欧。3 引至电动机接线盒的明露导线,应加强绝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