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工程概述 本单位排放的矿井污水,主要来源于矿井岩层、地下经监测CODDR、锰、悬浮物等环保指标超标,所以该污水必须经处理后才可以排放或回用。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用水量的增加,水的供求矛盾在许多地方已成为制约工农业生产和城市发展的瓶颈。为保护有限的水源,必须加强污染物的治理,以保护人类可利用的淡水资源。本工程的基本要求是污水经处理能达标准,并予以井下消防洒水或其他回用。二、设计依据2.1 甲方提供的用水量及具体要求;2.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2.3 城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CJ18-86)2.4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14-87);2.5 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CECS61:94);2.6 建筑结构设计标准(BGJ9-89);2.7 城镇污水处理附属建筑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GBJ14-87)(CJJ31-89);2.8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2.9煤炭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