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矿供电及井下电气 1、矿井必须有与实际相符的井上、井下供电系统图,该图的绘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50条规定。 2、矿井至少应有可靠的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意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其它任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3、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条回路。主通风机、提人立井提升机、抽放瓦斯泵等主要设备应设置双回路供电。 4、井下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6、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必须严格执行河南省煤矿电气性能检查细则的规定。 7、矿井严格按照煤矿井下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的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低压检漏保护装置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整定细则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装设过流、漏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