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为规范五建职工带薪年休假管理,根据国务院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结合五建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范围适用于五建所有符合享受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员工,含外省市属地化员工和劳务派遣人员。3 职责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五建各部门和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相关条线人员配合执行。3.1 人力资源部负责提出带薪年休假员工的资料、程序审批。3.2 五建各部门和工程(区域)公司、项目部按照规定认真做好相关人员的考勤工作。4 工作程序4.1 带薪年休假享受条件4.1.1 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4.1.2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4.1.3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a) 职工累计离、歇岗2个月以上的;b)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