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XX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根据国务院514号令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北京市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8113号)、2015年北京市“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口头通知”、北京市XX管理中心职工带薪年休假具体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为落实好XXXX年休假工资报酬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园属各部门要本着鼓励休假、保证工作、统筹安排的原则和本人申请、部门统筹、履行手续的程序,认真组织落实好职工带薪休假的规定,充分保证职工的休假权利。二、按照工作年限规定休假待遇。(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2)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4)工作满1年,指满年满月计算为1个年度。职工累计工作不满1年,不享受休假待遇。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当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2)累计工作满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