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章节修订解读2005年,为了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香港联交所推出了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四,即企业管治守则和企业管治报告(以下合称守则),十年来,该附录为在港上市企业规范内部管治提供了指引。然而,随着全球风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该附录在风险管理模块的缺失使得它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在这样的背景下,香港联交所决定对之前的守则进行修订。联交所认为守则内有关发行人内部监控的条文应更注重风险管理。此外,联交所认为守则应更清晰区分发行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及内部审核功能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方面的角色与职责,并列出发行人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最低限度应披露的具体内容,以提高透明度。 为此,联交所于2014年6月刊发咨询有关检讨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咨询文件,就守则内有关内部监控的修订条文建议咨询市场意见。截止2014年8月31日,联交所共收到57份回复意见,在综合多方意见建议之后,联交所对守则进行了适时修订。经修订的守则将适用于2016年1月1日或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