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衡阳市绿色环保型预拌混凝土场站建设标准(报审稿)为推进我市“四化两型”社会建设,全面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工作总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绿色生产和产业升级,使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向集约化、环保型、高效性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建设标准。一、基本要求1、新建绿色环保型预拌混凝土生产场站选址必须符合衡阳市城区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发展规划和衡阳市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专项规划,并满足城市景观、功能定位、河道整治等要求。2、新建绿色环保型混凝土场站应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经营权,场站建设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二、场站规划1、新建绿色环保型混凝土搅拌场站必须在衡阳市城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布局专项规划确定的可建区域建设,周边无明显环境制约因素,并应避让水、气、声等环境敏感目标,远离居民集中居住区及饮用水保护区。宜向砂石基地周边集中。2、站场总体规划面积不宜小于40亩(以每个场站占地面积50亩为最佳方案),宜配备4条理论生产率为180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