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解读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解读一 明确职工跳槽要累计工作时间 据了解,早先发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仅规定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休假。其中,职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该条例由于未谈及职工跳槽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存在着一些争议。 27日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办法的第四条规定了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的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李金华举了个实例,如南昌小李在A单位工作了3年,后又跳槽到B单位工作了5年,那么小李的累计工作时间应为8年。即小李在B单位年休假天数,按8年计算。 解读二 跳槽者当年年休假可折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工作已满12个月,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