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解析建设工程“阴阳合同”之法律问题-林镥海胡玉芳引 言所谓“阴阳合同”又称“黑白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同一标的签订的二份或二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通常把送交政府部门备案的正式合同称为“阳合同”,把实际履行的补充协议称为“阴合同”。这一现象在众多领域均有出现,如商品房买卖、房屋拆迁、房屋租赁等,但在建设工程中尤为显著。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建筑法执法检查组发布的报告中称:工程招标中的“黑白合同”问题很突出,“不仅相当普遍而且难以查处” 。 在司法实践中,究竟是“阳合同”有效还是“阴合同”有效,审判机构有着截然不同的判决,这些判决给市场主体带来了不同的价值导向,也给建设工程交易活动安全造成了很大的不稳定,并牵涉到工程款拖欠,民工工资拖欠等重大问题。因此准确分析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的法律性质,正确理解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对稳定建筑市场,保护交易安全有着重要意义。以下,将对建设工程合同的特殊性、建设工程“阴阳合同”表现形式和招标投标法第46条立法宗旨进行分析,由此来确定建设工程“阴阳合同”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