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与签订合同时企业应合理规避措施(共1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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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试用期期间公司应注意哪些1、 试用期以后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超过一个月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1、自己实际用工之日起,一年之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应向员工支付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最长支付11个月。同时,建议将基本工资降到连云港市最低工资,并将这上面压缩下来的钱全部加到加时补贴上面,这样能保持工资不变。虽然公司可能不加班,但如果以后加班的话,可以阻却员工主张加班工资。这样能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利益。2、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如果在实际用工之日起两年内不主张,则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起诉后,法院不会支持。3、建议:在员工入职面试时,就要求其在没有公司印章的劳动合同上签字,并将工资待遇之类的全填好。等试用期结束后再将盖有公司印章的劳动合同给劳动者。) 超过1年仍未签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显著特点是,劳动者没有做出法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就一直不得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则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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