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通 风 区一、部门职能及职责第 1条 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职工操作技能培训和本单位所需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贯彻、考核工作。第 2条 负责已采区、已采工作面、盲巷及其它需要进行封闭巷道的封闭工作。第 3条 负责井下局扇安装位置的划定,参与局扇安装后的验收,掘进工作面风筒的延接、维护与废旧风筒回收。第 4条 负责矿井风量调配,填制各种“一通三防”图纸、报表、台帐和记录。第5条 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建立、验收、维护与拆除,确保通风系统经济、合理、可靠。第 6条 负责按规定设置、报批井下瓦斯检查点计划,并按设置点及检查次数的要求进行瓦斯巡回检查。第7条 负责井下各种“一通三防”牌板的悬挂、填写、维护、移挪和回收。第8条 负责井下瓦斯超限或临时停风时,现场人员的撤离和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工作。第9条 井下瓦斯超限,浓度小于3%时,负责制定措施排放,浓度大于3%时,协助救护队进行排放工作。第 10条 负责火工品的入库、发放,炸药向采掘工作面运送过程中的沿途护送,火工品在采掘工作面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