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竣工验收程序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统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工作按竣工验收自查、竣工验收初验和竣工验收终验三个阶段进行。项目承担单位负责组织项目法人单位开展自查工作,初验由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终验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进行。项目法人按照经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全面完成建设计划任务,经工程竣工自查达到合格标准的,由项目承担单位向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竣工验收初验申请,进入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一、申请初验应提交以下材料:(一)竣工验收初验申请文件;(二)竣工验收自查报告;(三)项目竣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土地权属调整情况、工程管护方案、投资预期效益分析、项目实施管理的主要做法、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以及文档管理情况等;(四)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经费收支情况表、项目投资预期效益表、土地开发整理前后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情况表(参见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办法(试行);(五)竣工验收图、土地开发整理后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地籍图;(六)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