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丽水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表二级学院(盖章): 年 月 日姓名 性别 班级 学号 政治面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需对以下项目进行客观描述,在对应的情况前面划,否则不划任何符号。1、使用通讯工具情况:未拥有或使用通讯工具(固定电话除外)拥有或使用低档次通讯工具拥有或使用高档次通讯工具限选一项2、使用电脑情况:未拥有或长期租用电脑 购买或租用低档次电脑拥有或使用高档次电脑限选一项3、使用娱乐电器情况:未拥有或购买娱乐电器购买娱乐电器(MP3 CD 机 其他 ) 购买高档次娱乐电器: 电器名称 限选一项4、服装消费情况:未拥有或购买高档服装购买高档时装(时装价格为: 元 元之间)限选一项5、使用化妆品情
2、况:未拥有或购买高档化妆品购买高档化妆品(化妆品价格为: 元 元之间) 限选一项6、外出旅游情况:除班集体组织外从不外出旅游12 次/学期 34 次/学期 5 次及以上/学期限选一项7、在校外租住情况:从不 偶尔 常期限选一项8、出入网吧消费情况:从来不去 1 5 次/学期 6 10 次/学期 10次以上/学期限选一项9、出入酒吧、KTV 等娱乐场所消费情况:从来不去 1 3 次/学期 46 次/学期 6 次以上/学期限选一项10、自强不息、积极进取情况:积极进取,成绩优异 其他: 非常努力,成绩一般不思进取,成绩较差限选一项其他消费行为、生活状况:评议小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注:本表在对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时由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