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贺州市建设工程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批申请表申报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 电话申请单位项目联系人 电话设计单位联系人 电话建设项目地址规划用地性质 土地证号规划用地面积 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办公建筑比例 % 住宅面积 平方米商业建筑比例 商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容积率 % 办公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密度 % 容积率绿地率 % 建筑密度 %停车位 个 绿地率 %建筑限高 米 停车位 个出入口方向 住宅户数 户规划设计条件场地标高 米申报建设规模建筑高度 米项目现场及周边是否有影响建设的管、线等内容(如国防光缆): 有 无如有,具体内容为:申请人承诺:本表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
2、实的,如因虚假而引起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者承担,与审批(核准)机关无关。设计单位(公章) 申请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报必备资料(1) 申请表原件;(2) 法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 规划用地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及控规图(复印件) ;(4) 土地证及附图(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5) 发改等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或者项目核准文件(复印件) ;(6) 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文件(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复印件) ;(7) 三个以上不同风格设计方案(含鸟瞰及夜景)文本纸质版 1 套,电子文件 1套(PDF 格式,发送至 ) ;(设计单位需要提供设计单位的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外省设计单位还应提供入桂备案) ;(8) 各类技术评估论证、 (原件:包括日照分析、交通分析指标校核等方面技术报告) ;涉及利害周边利害人关系的请提供利害人意见及论证报告;说明:以上资料注明复印件的,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申请时提供原件核对。申请人需要说明的事项:(盖章)年 月 日说明:1、本表只作为申请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意见书的凭证,他用无效。2、方案文本必须符合贺州市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编制及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否则不予受理, 敬请见谅。3、联系方式:电话 0774-5211123,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