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新一轮课改将我国基础教育的总目标落实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具体到各个学科,又细化为学科核心素养。信息技术的学科核心素养包括了“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和“信息责任”四个方面。从个性和共性的角度出发,具体的课堂教学目标分析应以学科核心素养为主,又兼顾总的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只有这样,才能使学生具备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1)信息意识。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自觉、主动地寻求恰当方式获取信息与处理信息;能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获取相关信息,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来源的可靠性、内容的准确性、指向的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对信息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期分析,为解决问题提供参考;在合作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能与团队成员共享信息,实现信息的最大价值。(2)计算思维。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形成解决问题方案的过程中,所包含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即计算思维。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抽象问题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