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资金日常管理、使用,保证公司资金得到合理运用和安全,根据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范公司资金的日常管理、计划、支付程序及违规罚则。第三条 本办法规范的资金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各类有价证券以及与资金收支有关的支票、发票等。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安徽企业电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本办法所称“公司”系指公司,“分公司”系指公司所属分公司。第二章 资金的日常管理第五条 公司所有货币资金均由财务管理部门出纳岗位保管,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帐外资金。出纳人员不得兼管往来、费用、稽核、档案保管等不相容岗位工作。对于公司内部相互使用资金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第六条 公司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0元的限额,超过部分由出纳人员于当日及时交存银行。特殊情况需超限额储备的,必须经公司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批准。第七条 出纳人员对于当日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应于次日上午登记货币资金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