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理服务保证措施一、质量保证措施: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部分工序暂停指令”,待施工单位改正并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单项工程或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可出具“工程工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合格后,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对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必须报现场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签字认可。监理工程师每周填报“工程周报”。监理工程师需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二、服务保证措施:1、按照建设单位要求,及时报送监理周报,汇报工程进度、下周的工作安排、发现的问题等。2、监理到位情况检查,公司管理部门会不定期的在不告知监理人员的情况下,组织专门人员到工地进行抽查。检查监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和监理质量、安全情况。3、不定期的走访建设单位主要工程负责人,了解本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