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辉泰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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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 目 名 称: 汽 车 配 件 的 制 造 加 工 项 目 建设单位(盖章): 无锡市辉泰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7 月 江苏省环保厅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 无锡市辉泰通用机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胡路建 联系人 胡路建通讯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锡贤路 98 号-1联系电话 13814203437 传 真 邮政编码 214000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锡贤路 98 号-1立项审批部门无锡新吴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代码 2018-320214-33-03-538041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2、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C3311金属结构件占地面积(平方米) 500 绿化面积(平方米) /总投资(万元) 1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8 年 8 月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原辅材料:主要原辅材料详见表 1-1。主要设备:设备详见表 1-3。 水及能源消耗量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水(吨/年) 375 燃油(吨/年) 电(度/年) 25 万 燃气(标立方米/年) 燃煤(吨/年) 其它 废水(工业废水、生活污水 )排水量及排放去向: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本项目无生产

3、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 300t/a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然后接管 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尾水排入梅花港,最终进入京杭运河。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无。2原辅材料及主要设备:原辅材料具体见表 1-1,设备详见表 1-2,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1-3。表 1-1 主要原辅材料表材料名称 规格成分 年总消耗量 备注冷锻件 300g/只 150 万只 客户提供切削液 水性,170kg/桶 10 桶/年 已配比表 1-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备注CK360 2CK400 2CK45DL 4数控车床CK46L 10表 1-3 切削液理化性质序

4、号 名称 理化性质燃烧爆炸性毒性毒理1 切削液在金属切削加工过程中,用来冷却和润滑刀具和加工件的工业用液体,切削液由多种超强功能助剂经科学复合配合而成,同时具备良好的冷却性能、润滑性能、防锈性能、除油清洗功能、防腐功能、易稀释特点。主要成分水、基础油、表面活性剂、防锈添加剂、极压添加剂、抗氧化剂。不燃,溶解于水,较稳定未见相关文献报道3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1、 项目由来无锡市辉泰通用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锡贤路 98 号-1,租用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春阳居(村)民委员会春阳工业园内闲置的厂房 500m2 作为本项目的生产区域,项目总投资 100 万元,建成后年加工

5、汽车配件 150 万只。企业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取得无锡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18-320214-33-03-538041。现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年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等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中“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67、“金属制品加工制造,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务院 98 第 253 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司委托我公司编制该

6、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项目所涉及的安全、消防、卫生等问题不属于本评价的范围,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执行。2、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建设单位:无锡市辉泰通用机械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投资总额:1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 万元;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不新增用地,租用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春阳居(村)民委员会闲置的厂房 500m2 作为本项目的生产区域,购置数控车床 18 台。项目建成后年加工金属结构件 150 万只;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锡贤路 98 号-1;工作制度:三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日 300 日;职工人数:本项目职工 25

7、人,不设宿舍、食堂,职工就餐自理。3、工程内容及生产规模本项目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 1-4。4表 1-4 建设项目产品方案及主体工程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及规格 设计能力(吨/年) 年运行时数生产车间 汽车配件 150 万只 2400h4、公用工程本项目利用现有的公用及辅助设施;给水由新吴区市政水管网统一供给;供电由新吴区供电管网统一供给;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公用及辅助工程具体见表 1-5。表 1-5 公用及辅助工程类别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贮运工程 生产车间 500m2 堆放生产设备、原材料及产品给水 自来水用水量 375 吨/年 由自来

8、水公司统一管网供给,依 托出租方原有设施。排水 生活污水 300 吨/年依托出租方原有设施,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进入梅村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公用工程供电 用电量 25 万度/年 由工业配套区电网统一供电。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 1t/d 化粪池,依托出租方原有设施废气处理 非甲烷总烃配套集气罩收集,经油雾 净化装置处理后 15m 排气筒排放 风量 10000m/h固废处理 一般固废堆场 5m2、带盖收集桶若干;危废堆场 3m2固废分类堆放,安全暂存,无渗漏环保工程其他 / /5、周边环境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锡贤路 98 号-1,具体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 1。项目东

9、面为无锡新尔阳机械厂;南隔园区道路为协新工业园园区;西侧为园区空置厂房;北面为松海精密等。本项目 500 米范围内无敏感点目标,周围环境示意图详见附图 2。厂区平面布置:厂区面积 500 平方米,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 3。6、产业政策相符性本项目为 C3311 金属结构件,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5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 年本)中的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

10、2008 年 1 月)中的鼓励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为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本项目用地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2012 年本)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的项目。企业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取得无锡新吴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登记信息单项目代码:2018-320214-33-03-538041。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当前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7、规划相符性(1)与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锡贤路 98 号-1 ,企业租用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春阳居(村)民委员

11、会春阳工业园内闲置厂房,项目周围皆为工业企业,结合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春阳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用地证明(详见附件),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要求。根据无锡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05-2020) (详见附图 4),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符合远期规划要求。(2)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A、与太湖三级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苏省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范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221号),太湖流域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关于修改 的决定(2018年1月24日江

12、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中的相关要求: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6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

13、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为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限制类、禁止类,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梅村水处理厂处理,利用出租方现有排污口,不单独设置排污口。因此本项目满足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要求。B、与 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本项目不属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八条 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亦不属于该条例中 “第三十条 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5000 米范围内

14、,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 2000 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 1 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 1000 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的项目,故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文件的要求。8、“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

15、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域为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贡湖沙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管控区域内,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红线区域贡湖锡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约为 10.2km。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要求是相符的。(2)环境质量底线7根据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基本能够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各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中二级标准要求,表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评价区域内梅花港监测断面氨氮和总氮监测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16、3838-2002)类水质标准,其余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根据无锡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无锡市及新吴区政府已开展新一轮的水环境整治工程,工业集中区 100%配套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所有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达标排放,随着当地乡镇生活污水接管量的增加,当地水环境有机污染现状将会逐步好转。项目所在区域噪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的 3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3)资源利用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

17、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无锡新区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产业发展负面清单”,对照本项目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 1-6 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负面清单一览表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本项目为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符合要求。2 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耗能、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 本项目为机械

18、零部件加工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符合要求3 禁止高毒农药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4 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铅、汞、铬、镉、砷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符合要求85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现有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6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本项目不使用原(

19、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染料或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7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及(2013 年修正)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 年本)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 年修订)限制和禁止类项目,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禁止和淘汰类项目、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 年本)禁止类项目本项目为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不属于以上文件的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经取得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证号:锡新行审投备2018315 号),符合要

20、求。8 禁止引进不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 本项目符合新吴区规划产业定位,满足江溪街道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要求9 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严重项目,同时本项目已经取得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安监环保局出具的建设项目排放污染物指标申请表和江溪街道建设环境保护办公室出具的大气污染物平衡方案,符合要求10 禁止引进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9、建设进度2018 年7月:前期准备、环境影响评价;2018 年8月:完成设备购置和安装;2018年9月:投入试生产。9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本项目利用空厂房进行生产,无原有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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