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省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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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2018 年度全省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 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计划。一、工作目标通过全面监管,督促辐射工作单位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完善辐射防护制度、消除辐射安全隐患,杜绝发生辐射事故和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二、检查内容(一)检查辐射工作单位内容按照环境保护部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技术程序(2012 版)表格内容,针对辐射工作单位

2、的现场检查内容分为以下三方面:1、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检查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活动落实所持辐射安全许可证许可的种类和2范围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条件要求情况;辐射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许可证申请、变更、延续等环保手续的履行情况;放射性同位素转让、收贮手续办理情况;年度安全评估报告的提交情况等。2、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放射源工作场所、贮存场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射线装置使用场所以及放射性废物处理设施安全运行及维护情况。重点关注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监控设备、工作信号、防止误操作装置和意外照射等安全设施运行与维护情况。检查辐射工作单位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3、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令第 18 号)场所安全和防护、人员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以及应急准备的相关要求情况。3、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与措施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职责的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包括台账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制度、个人剂量和健康监护管理制度、工作场所和贮存库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监测计划、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等的建立、完善、修改、落实情况。(二)检查各地审批部门、环保部门内容1、行政审批3执行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

4、法 、 环评法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条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情况。2、日常监管(1)是否按照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 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 环评法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条例进行日常监管,是否做到认真履职,对违法、为违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2)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部、省环保厅各项要求情况,特别是执行“三项制度”情况;(3)现场检查规范情况:包括检查覆盖率、频次、程序和内容。(4)日常档案管

5、理情况;包括是否分类建档,台账是否全面、规范。(5)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平台使用情况:是否及时正确录入审批、监管信息,数据信息是否准确,是否发挥平台在日常监管中的作用。 4三、检查形式 监督检查分为以下两类: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一)专项检查1、省级专项检查2018 年省级专项检查由省辐射处牵头,组织省辐射站及各市环保部门开展五大专项行动:(1)以辐射安全许可证管理为主线,对 2017 年辐射安全隐患排查行动进行“回头看” ,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后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处罚到位。(2)参照放射源排查的要求,对非放射源的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将结果录入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3)

6、开展贯彻落实新环评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之一是审批局是否按国家要求进行审批;之二是企业是否按国家要求进行自主验收。通过检查,达到规范审批局依法审批,辐射工作单位依法依规自主验收的目的。(4)开展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系统运用情况专项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系统的使用,提高系统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发挥系统在监管中的作用。(5)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贯彻两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5数据质量的意见 ,在认定的同时,强化对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监测机构和人员弄虚作假行为。2、市级专项检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保部

7、门参照省级专项检查内容,制定针对本辖区内辐射工作单位的专项检查计划,并抓好落实。(二)日常检查1、省级日常检查省辐射环境管理站负责对省发证辐射工作单位日常监管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实现全覆盖,对移动探伤(含外省到我省辖区作业)的辐射工作单位实施重点监管。省环保厅、省辐射站负责配合环保部对国发证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检查。2、地市级以下日常检查各市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的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日常现场检查,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本辖区的监督检查计划,实现辖区内所有核技术利用单位现场检查全覆盖。三、有关要求1、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辐射环境安全工作,并已将其列入全省安全生产、危险废物及辐射安全三大重点安全工作之

8、一。各市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辐射安全工作,以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为抓手,提升自身辐射安全管理水平。6各地应按照全省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不同行业放射源、射线装置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辖区内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要做细做全,坚决防止走过场。各市执行2018 年度全省辐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情况将列入年底考核内容。2、监督检查工作,应明确监管责任人、现场检查人、整改责任人,通过分工合作,共同完善辐射安全监管。监管责任人对辐射工作单位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督促辐射工作单位加强自身辐射安全管理水平;现场检查人做好真实、准确的检查记录,并对检查结果负责;整改责任人对辐射工作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整改。监管责任人、现场检查人、整改责任人应尽职履责,对于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辐射事故的,将进行严肃问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3、各地应提升自身档案管理工作水平,建立台账,分类归档。同时应高度重视电子信息,完善“国家核技术利用监管平台” ,以该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我省辐射安全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增强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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