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业园区环保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对镇域范围内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能力,落实好企业综合治理的主体责任,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特制定本方案。一、检查范围镇五个工业园区,分别是:市新材料工业园(市级)、市长物流园(乡镇级)、镇工业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工业小区(乡镇级)。二、检查时间及方式2021年8月16日-10月30日,检查组对各园区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巡查检查,9月15日前对巡查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10月30日前全面完成工业园区检查整治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同时,请市生态环境局对重点、难点问题给予帮扶指导。三、检查组成员组长:成员:四、检查内容(一)园区目前基本情况。包括园区规划、规划环评、企业类型和分布情况、园区水处理和集中供热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等。(二)所有企业污染物排放和治理状况。对企业废水、废气、废渣、扬尘、噪音开展排查;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规范处理并达标排放;污水、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是否存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