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安置小区室外附属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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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永丰安置小区室外附属工程招 标 文 件政府采购编号:GXCG-QT-2018080202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十月2第 1 章 招 标 公 告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1、项目名称:永丰安置小区室外附属工程1.2、政府采购编号:GXCG-QT-20180802021.3、项目概况:永丰安置小区室外附属工程,包括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房屋后侧地坪硬化、排水工程、扬尘防治、其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工期:40 日历天。1.4、付款方式:工程施工期间按形象进度付款,按月计量支付

2、完成工程量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满合同金额(低于合同按实际金额)的 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年度末,付满合同金额的 30%;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二个年度或以后年度末凭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终审结算报告支付剩余合同金额(质保金除外)。在浏阳市财政评审中心出具审计结算报告之前,累计支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款的 70%。本项目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总造价 3%,质保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退还(不计息)。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必须已入库浏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2018 年度浏阳市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库名单;2.2、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

3、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2.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2.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1、以上均须提供原件(除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但应提供与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如果因证照

4、年检、年审等原因,不能带至开标现场的,应在开标时间前出示行业行3政主管部门正式证明,并加盖出示证明单位的公章。2、投标人应将以上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及评分相关的资料(如有)原件分别装入两个文件袋中单独递交并在文件袋上列详细清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未递交的视为无效投标,评分证明资料原件未递交的,相应的评分项不予计分) 。三、 投标保证金3.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元) ;3.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 。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5、银行转账,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开名: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永安支行开户账号:80080000031103817012 3.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3.5、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永丰安置小区室外附属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缴款时必须分标段缴款,如有分标段,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名,未到账做无效投标处理)。如未注明是“永丰安置小区室外附属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3.

6、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四、评标办法 4.1、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按浏政发20174 号文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具体步骤:(1)资格审查、投标报价验证、投标承诺评审;(2)遴选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照签到先后顺序,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随机抽取单位身份代码球,并签字确认;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其随机抽取的结果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4.2、本工程合理定价(人民币)为:大写:壹佰零捌万捌仟零捌元陆角肆分,4小写:1088008.64 元。4.3

7、、编制投标报价时只需打印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清单进行响应承诺,投标人不得对招标人提供的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做任何修改。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副本中所提交的工程量清单为招标人发出的全套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且必须对招标人发布的合理价及其组成部分的每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加盖单位章。不按上述规定报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4.4、请投标人详细阅读后附的合同文本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此执行。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8 年 10 月 16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h

8、ttp:/ 2018 年10 月 2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浏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永阳路 1 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召开开标会议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资料原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6.4、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封套两端折叠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行政公章。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永

9、丰安置小区室外附属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在 2018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00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5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6.5、投标文件胶装成册(2 份) ,一正一副(格式后附) ,密封于封套中。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6.6、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按流标处理。七、履约保证金7.1、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 10%。中标单位应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缴入指定的履约保证金专户:户名: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履约保

10、证金专户账号:94300701003299999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浏阳市永安镇支行7.2、以此作为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前提条件和依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不良行为记录。7.3、履约保证金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分期退还(不计息) ,退还时施工单位填报浏阳高新区国有投资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表 ,由监理单位、招标人、浏阳高新区招标办出具意见,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办结。八、联系方式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83202906 2018 年 10 月 16

11、 日6第 2 章 合 同 条 款 及 格 式合同编号(类别+签约日期+序号):CO(2018/ / )ZL- 号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文本项目名称: 工程甲方: 乙方: 鉴证方:签约地点:湖南浏阳 签订日期:二一八年 月 日 合同类别说明:合同类别代号合同类别代号合同类别代号项目投资 IV 建设工程施工 CO 建设工程设计 DE建设工程监理 SU 建设工程勘察 PR 建设工程测绘 SD物资采购 PU 广告发布业务 AD 劳务用工 WO土地征收 LA 房屋拆迁 HO 其它 OT 本合同文件参照HNJS-2014编制7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

12、发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简称乙方)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同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法 及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 遵 循平 等 、 自 愿 、 公 平 和 诚 实 信 用 的 原 则 , 双 方 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 1.工 程 名 称 : 。2.工 程 地 点 : 浏 阳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境 内 。3.工 程 立 项 批 准 文 号 :浏高新计201 号文。4.资 金 来 源 : 自 筹 。5.工 程 内 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日

13、(具体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具体以竣工验收单中载明的竣工日期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等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

14、同,以中标的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83.发包人另行支付发包人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元。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 包 人

15、 承 诺 按 照 法 律 规 定 履 行 项 目 审 批 手 续 、 筹 集 工 程 建 设 资 金 并 按 照 合 同 约 定 的期 限 和 方 式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浏阳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

16、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到浏 阳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招 标 采 购 监 督 管 理 办 公 室 备案后生效。9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贰份,市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壹份。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纳税人识别号:91430181753379203A 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浏阳高新区永阳路 1 号 地 址:邮政编码:410323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周曦

17、 委托代理人:电 话:0731-83202906 电 话:传 真:0731-83208123 传 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浏阳农村商业银行永安支行 开户银行:账 号:80080000031103817012 账 号:10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参照HNJS-201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执行。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 监理人: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2.5 设计人:

18、名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 。1.1.3.2 永久占地包括:详见施工图纸及用地红线。1.1.3.3 临时占地包括:根据监理人审查的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现场工程师综合考虑现场情况,报发包人有关行政部门审批后确定。1.3 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按通用条款执行。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条款执行。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天内提供相关图纸和资料;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贰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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