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备件主数据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备件主数据是ERP系统中备件管理、备件供应的集成信息,是进行备件物料管理的基本条件,为了保证及时、准确地收集和维护备件主数据,满足ERP系统正常运行和备件业务运转对数据的需求,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中主数据是指ERP系统(SAP/R3)中支持系统有效运行的备件静态数据,主要包括:物料主数据、供应商主数据、货源清单、采购信息记录。第三条 备件主数据维护原则:一、唯一性:相同的主数据在系统中要求有唯一编码,唯一的描述,避免存在数据冗余;二、完整性:主数据信息保持完整,要能够满足相关部门的业务运作需求;三、准确性:主数据要符合相应的编码规则和技术规范,能够清楚准确地表达主数据的含义;四、时效性:主数据申请维护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时效性原则,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满足申请部门的需求。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xxERP项目上线的总公司、xx公司、xx公司有关部门和生产厂。第二章 应用主数据内容和信息收集维护职责分工第五条 备件应用主数据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