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遵义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更好的调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管理服务质量,根据遵义职院绩效工资方案实施细则等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遵义市劳动力中心市场劳务代理中心派遣到我院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第三条 辅导员应认真履行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就业指导等教育教学工作。第四条 辅导员(班主任)的基本工作量为:高职1:200名学生;中职1:150计算。高职辅导员(班主任)所带学生人数不少于150人,不超过250人(若学生人数低于150人,但班级建制数超过4个的,可按保底数计算工作量);中职班辅导员所带学生人数不少于120,不超过180人(若学生人数低于120人,但班级建制数超过4个的,可按保底数计算工作量)。第五条 辅导员基本工资标准如下表:学历类别硕士本科工资标准(元)28002600第六条 绩效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