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盐城市第二中学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为了更好地贯彻“按劳分配、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根据大丰区中小学、幼儿园及直属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一、基本原则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 二、实施对象全校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在职在编教职工。三、绩效工资的分配方式教职工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平时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财政部门是将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额发放到学校,作为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兑现的基数。学校按年度进行考核后发放。具体分配方式如下: 1、第一次分配(寒暑假三个月绩效工资额+剩余九个月绩效工资额的50%)依据教职工遵守中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