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重庆分公司人事印章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确保印章安全使用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一、印章的保管1、人事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从担任印章保管人之时起,该人将对该印章的使用正确性负责,不得玩忽职守,不得擅自用印。对因印章保管、使用不慎给公司权益造成损害的,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印章专管人员离职,须办理印章移交手续。2、印章保管人员应保证印章的安全,须置放于加锁的抽屉内保存,用印后及时放回;印章保管应建立台帐,若不慎遗失、损毁、被盗,应迅速向公司行政办公室报告。若印章报废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妥善保管,及时移交或监督销毁。3、印章保管人员临时外出时应将人事章交人力资源部指定的其他专人代管,不得随意将印章交给他人。4、人事章不得外借使用。如确因工作需要携带外出使用,须经人力资源部部门负责人批准,办理借用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用后及时交回。 二、印章的使用1、印章使用坚持审批、审核制度。人事章使用须由申请人填写用章申请,经申请人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