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龙钢铁控股有限公司制度编号:900A制度页数:共13页人工成本管理办法编 制 人:季海卿审 核 人:岳桂菊批 准 人:张志祥主办单位:人事行政部人力资源处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2日生效日期:2008年01月01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工成本管理,合理地计划、使用、控制人工成本,发挥人力资本的最大潜能,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包括本部及各钢铁子公司),其他公司参照执行。第二章 人工成本构成第三条 人工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而支付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的总和。第四条 按我国劳动部颁发的(1997)261号文件规定,人工成本范围包括:职工工资总额、社会保险费用、职工福利费用、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职工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其中,职工工资总额是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第五条 本办法中人工成本的组成明细项目,详见附件四。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为加强人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