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供暖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莱钢供暖管理,保证采暖用户的正常采暖,维护供暖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莱钢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莱钢金鼎公司的集中及锅炉供暖,凡利用莱钢金鼎公司供暖的用户(包括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机动安全科为金鼎公司供暖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供暖规划、改造方案的制定;负责供暖系统的计划改造及大修管理;负责新增供暖户申请的落实及协议的签订工作;负责制定及完善供暖管理规定和考核办法,监督检查供热车间对大中修计划的执行落实情况。第四条 公服中心为供暖系统使用、运行、维护的直接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园区换热站及站前管道和设备设施的日常保养、维护及大中修改造工作;参与新建供暖设备设施的竣工验收交接工作。第五条 各社区为辖区换热站后供暖设施及各楼房供暖使用、运行、维护的直接管理单位和责任单位,负责园区换热站后供暖设施、各住宅楼供暖总阀门以后及楼内供暖管道的维护工作;负责辖区内住户暖气费的收费工作;负责采暖用户盗窃热源或热能等行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