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1.1 目的: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加强企业管理,减少损失浪费,特制定本办法。2.1 适用范围:本办法中固定资产是指公司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2年,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建筑物、车辆、机械、设备、器具、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传真机、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生产经营设备等。2.2固定资产的采购、入账、维修统一由行政办负责。3 固定资产的申购3.1 固定资产申购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申购表”(详见附件一)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传至行政办安排采购。3.2资产使用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助行政办进行采购。根据使用部门的需求,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三家或三家以上通过资质审查的供货商参与比价,包括考察供应商的营业执照、规模、业绩、资质证明,并具备产品质优价廉,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有较好的企业信誉度,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等条件。选择最终供应商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