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第三条 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第四条 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常维护工作。各科室负责人应强化本科室交通安全责任意识,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