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02重庆万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渝万建20102号公司印章管理规定本制度的核心规定: 凡是需用公司印章者,均需按照规定流程,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后,方能使用。未填制“印章使用申请单”、或未经相关领导批准的,均不得使用印章。一、印章管理责任部门:行政部。二、印章的刻制:1、公司印章的刻制统一由行政部办理,行政部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手续后到公安机关指定专营单位刻制印章。任何部门、个人不得私自刻制公司印章。2、司属各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因公需要刻制印章时,须由用章申请人填写印章制发申请表(详附件),再交行政部处理。三、印章保管1、公司章、合同专用章、法人人名章由行政部法务主办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总监保管,项目专用章由项目经理保管,人事专用章由人力资源部经理保管。2、法定代表人授权印章管理人掌控印章,应签发印章责任书,规范印章授权人的用章范围和行为,以及违规用章的后果。3、当印章被盗、损毁、遗失时,印章管理责任人应第一时间告知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