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分税制存在的问题一、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当前我国分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从世界各国分税制的实践来看,真正意义上的分税制,其基本内容可概括为:税种分开,税权分立,机构分设,转移支付。与此相比,我国的分税制有一定差距,存在许多问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1. 中央税制与地方税制体系不健全我国现行分税制虽然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但在税种划分时,考虑税源大小较多,考虑税种性质及调控需要不足。主要表现在:(1)中央税税种单一,不成体系,影响了中央税收宏观调控功能的发挥。(2)共享税规模过大、税种偏多。从税收规模上看,仅增值税收入就占整个国家税收收入的40%以上。影响中央与地方在税收管理权责上的清晰规范划分,其分享效果接近财政分成体制,与分税制目标相悖。( 3)按企业的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收入不符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要求。(4)地方税税制结构不完善。其一,缺乏有效的主体税种。在现行地方税体系中,虽规定有14个税种,但结构松散,缺乏税源充沛、税额较大的当家税种。其二,地方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