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分公司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或核准机关提供。1. 本申请书适用于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登记。2.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 申请分公司设立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文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项填写名称预先核准文号,若无则无需填写)、“设立”栏及附表1“负责人信息”、附表2“多证合一”政府部门共享信息表、附表3“联络人信息”。其中,“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4. 分公司申请变更/备案登记。 填写“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分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变更/备案”栏有关内容。以下事项属于变更项目:名称、住所、类型、负责人。以下事项属于备案项目:经营范围、经营场所、联络人。“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名称变更,“基本信息”栏中的“分公司名称”填写原名称。变更负责人的,应填写、提交拟任负责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