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来源:发布时间:2010-08-02浏览次数:462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京建施20031号1 总 则 1.0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北京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1.02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2 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及模板工程防护 2.01 在基础施工前及开挖槽、坑、沟土方前,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施工企业提供详细的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施工企业采取措施保护地下各类管线。2.02 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