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和规范医院医学装备管理,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学装备质量与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医学装备管理办法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医院医学装备三级管理制度。 第二章 三级管理 第三条 实行分管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三级管理制度。 第四条 由分管院领导直接负责,并配备一定数量专业技术人员。分管院领导对全院医学装备资金进行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第五条 设备科是全院医学装备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参加医学装备管理全过程,其具体职责如下: (1) 负责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组织、制订和实施等工作。 (2) 负责医学装备计划、审批、购置、验收、发放、质控、维护、维修、保养、应用分析并参与报废处置等全程管理。 (3) 负责全院医学装备的维修保养,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4) 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