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浙江省中医院职工工资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职工工资发放流程,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激励机制,调动员工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促进医院快速、稳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浙人社发201184号)、关于进一步搞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3118号)等政策、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浙江省中医院职工工资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医院在职的事业编制、院编一和浙江中医药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部分学校编制及纳入浙江省直事业单位工资管理系统实名制管理的人员。院编二人员部分参照本制度执行。院编三人员根据订立劳动合同进行工资支付。第三条 职工工资是指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关系双方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单位及职工各自所承担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