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安监总厅危化20076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自印发之日起试行,试行期1年。现将该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践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危化司联系。 联系人:程云书电话:010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规则(试行) 为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号),规范国家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