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叉车安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叉车的使用,确保叉车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定。一、 操作规定:1、 叉车属于厂内机动车辆,仅限于企业厂区内行驶及搬运货物作业;2、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国家质监部门培训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无操作证不得驾驶;3、 叉车行驶前,应认真检查叉车的制动装置、喇叭、车灯、轮胎等各部件,确保无缺陷,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4、 叉车在厂区内道路上应靠右行驶,厂区道路上车速不得超过15km/h,车间内不得超过4km/h,转弯时不得超过3km/h,装运货物堆垛较高应尽量减速慢行;5、 叉车载荷不得超过叉车规定的载荷,当叉车使用属具时,载荷应包括属具重量;6、 货物较高遮挡叉车操作人员的视线时,应减速倒退行驶;7、 叉车应在坚硬的路面行驶,严禁驶入松软的路面;叉车上下坡时应缓慢而匀速地运行,不得在坡道上转弯,也不得横跨坡度行驶;8、 叉车停车后,驾驶人员离开叉车时必须息火,必须做到人离息火拔钥匙;9、 叉车严禁载人,前叉严禁站人;10、 叉车操作人员应密切注意行车周围的环境,遇有人员、车辆密集处应格外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