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公司差旅费报销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加强公司差旅费报销的管理,在使之符合合理、节约的原则下,同时保障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出差、审批、费用报销等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第四条 行政管理中心是公司员工出差考核的管理和费用控制部门,财务部是差旅费的监控部门,其它各部门是费用控制实施的直接责任部门。第五条 出差办理程序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通过OA流程提出申请,注明其所在部门、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行政管理中心备案,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部门负责人出差,需分管领导批准;分管领导出差或离开芜湖外出须电话或短信告之总裁,长途不得擅自开车,特殊情况须由总裁批准。2、出差人员借款时需在OA流程批准后,方可填写“借款单”,填写借款单需写清借款人、部门、用途、金额等事项,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领导批准,经财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借款。出差时借款,以“前账不清、后账不借”为原则,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