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目的 本办法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海建工集团管理干部出国(境)管理办法文件精神,规范五建集团员工出国(境)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 范围 与五建集团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按护照管理身份划分为特定身份人员和非特定身份人员。属于上海建工集团管理的干部由上海建工集团外事处统一管理。3 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本办法的主管部门,负责向建工集团申报五建领导班子成员因私(公)出国(境)资料,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审核五建特定身份人员、下属基层单位正职、本部副三总师(纪委、工会组织副职)、部门负责人等人员因私(公)出国(境)申请。4 工作程序4.1 审批原则 五建集团员工因私(公)出国(境)需公司盖章证明或提供单位材料的必须按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特定身份人员应本着必要、少量、短期原则,合理安排出国(境),同一基层单位正职领导,不能在同一时间段内同时出国(境)。(CA03.07-01)4.2 审批程序4.2.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即属于上海建工集团管理的干部因私(公)出国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