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大学XX学院请假及报备管理规定为加强我院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XX大学学生管理手册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第一部分 学生请假管理规定一、学年注册学生应在每学年开学前及时返校,并在规定时间内缴清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后,持本人学生证到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办理注册手续。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二、学期报道学生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及时返校,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因故不能返校或不能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返校、不参加教育教学活动者一律记为旷课。三、学期中请假学生在学期中间或考试周期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或需要离开学校超过2天以上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提交XX学院学生请假/报备表(见附件)。学期中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外出学术交流/调研等。四、学生请假手续(1)学生请假应事前办理,经批准方可生效。除急病或紧急事故外,不得事后补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