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申报材料说明 一、材料报送方式和程序申报单位人事部门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要求提交申报人员完整材料,包括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其中,电子材料请登录“http:/123.124.255.30/sapprft”(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管理系统填写。具体操作说明,分别见申报单位和申报人使用手册),在系统中填写完整后直接上报,纸质材料需报送到总局研修学院(培训中心)。二、材料要求(一)单位提供材料1.委托评审函,由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每单位 1 份。函中应注明委托评审人员的姓名、拟评审职称。2.推荐人选一览表,由申报单位出具,每单位 1 份。由新闻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管理系统
2、自动生成,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3.公示情况证明,由申报单位出具,每人 1 份。内容包括:公示时间、地点,有无意见,若有意见写明调查处理结果。4.破格申报人员另需提供:破格申请、单位答辩意见、单位推荐意见、主管部门破格审核报告各 1 份。(二)申报人员资格材料(A 袋)共 10 项,提供 1 套,与公示情况证明和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一起装入档案袋,袋外粘贴2017 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并注明“A 袋”。其中 3-10 项资格材料按原件大小复印在 A4 纸上,A 袋材料首页要有目录,按顺序排列。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3、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在“新闻出版 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管理系统” 中打印(A4 纸,双面打印)。与评审表上相同的本人 2 寸免冠照片2 张。打印的评审表中需领导签名、盖章处,应填写或加盖相应印章。同时,将加盖印章后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结果” 、“呈报单位推荐情况”、 “呈报单位推荐意见 ”页分别扫描后上传到系统对应项中。3.2016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1 份。即年终考评(述职)表,表中要有单位考核评语、考核等级及单位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 1 份。正面、背面需复印在同一张纸上。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1 份。6.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出版专业职业资格证书(中级)、聘任证书复印件
4、 1 份。任职时间要求为 2012 年 6 月 30 日前(时限破格者除外);取得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应提供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取得的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要有照片、任职职务和日期页。如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当年省、部委职改部门下发的批准文件,或当年申报职称时个人评审表上批准后盖有省、部委职改部门章的页面。7.责任编辑证书复印件 1 份。8.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1 份。凡任社长、总编辑、编辑室主任、期刊社主编(均包括副职)的申报人员, 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为参与评审的必要条件,且为近五年内取得。其他人员也可提供,作为评审参考。9.近三年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10.任现职以来
5、获奖证书复印件。仅限省部级以上奖项,获奖证书上应有申报人姓名,如只有书名或刊名,请复印原书或刊的封面及版本记录页,能说明该获奖图书或期刊与本人有关。(三)申报人业绩材料(B 袋)袋外粘贴2017 年度出版专业高级职称申报材料个人信息简表,并注明“B 袋”。业绩材料按原件大小复印在 A4 纸上,如原稿版面超过 A4 幅面,可复印在 A3 纸上或分页复印,B 袋材料首页要有目录,按顺序排列。能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选题报告(或年度规划、栏目策划等)、立项可行性报告、设计制作方案,审稿意见、复审意见、论文论著(或校对、美术作品)。1.申报图书(期刊)编审需提供:(1)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
6、图书(期刊)的选题报告(期刊可以是栏目策划或年度规划)2 篇。(2)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审稿意见 1 篇。(3)申报人复审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复审意见 1 篇。(4)申报人正式出版的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著 1 部,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行业报纸上发表的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 3 篇(其中出版专业论文至少2 篇)。2.申报美术编审需提供:申报人负责美术设计并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期刊)封面设计、版式设计或插图设计方案说明 2 篇,同时按下列要求之一提供:(1)申报人正式出版的美术编辑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著 1 部。(2)申报人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
7、、行业报纸上发表的有关美术、美术编辑出版或图书(期刊)装帧设计的专业论文 3 篇。(3)申报人参加国家级美术、装帧艺术展作品 2 幅(需有展览主办单位证明)。3.申报数字编审需提供:(1)申报人正式出版的数字出版物的选题报告或立项可行性报告 2 篇。(2)申报人正式出版的数字出版物的设计制作方案 1 篇。(3)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数字出版物的审稿意见或复审意见 1 篇。(4)申报人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行业报纸上发表的有关出版或相关专业论文 3 篇。 (出版专业论文至少 2 篇,其中,数字出版专业论文至少 1 篇)。4.申报图书(期刊)副编审需提供:(1)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图书
8、(期刊)的选题报告(期刊可以是栏目策划)1 篇。(2)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审稿意见 1 篇。(3)申报人正式出版的出版或相关专业论著 1 部,或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行业报纸上发表的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论文 2 篇(其中出版专业论文至少 1 篇)。5.申报美术副编审需提供:申报人负责美术设计并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期刊)封面设计、版式设计、插图设计方案说明 2 篇,同时按下列要求之一提供:(1)申报人正式出版的美术编辑出版专业或相关专业的论著 1 部。(2)申报人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行业报纸上发表的有关美术、美术编辑出版或图书(期刊)装帧设计的专业论
9、文 2 篇。(3)申报人参加省部级以上美术、装帧艺术展作品 2 幅(需有展览主办单位证明)。6.申报技术副编审需按下列要求之一提供:(1)申报人正式出版的出版专业论著 1 部。(2)申报人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行业报纸上发表的出版或相关专业论文 2 篇(出版专业论文至少 1 篇)。7.申报数字副编审需提供:(1)申报人正式出版的数字出版物的选题报告或立项可行性报告 1 篇。(2)申报人正式出版的数字出版物的设计制作方案 1 篇。(3)申报人责编并出版的数字出版物的审稿意见或复审意见 1 篇。(4)申报人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行业报纸上发表的有关出版或相关专业
10、论文 2 篇。 (数字出版专业论文至少 1 篇)。 8.申报高级校对需按下列要求之一提供:(1)申报人正式出版的出版专业论著 1 部。(2)申报人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期刊(不包括内部期刊)、行业报纸上发表的校对专业论文 2 篇。注:选题报告(或年度规划、栏目策划等)、审稿意见、复审意见要原始件的复印件,要有本人及编辑室主任(或总编)的签字意见,如为打印件须加盖编辑部或单位公章。复印该书刊的版本记录页。论文需复印全文,以及发表该论文的报纸的报头(或报眉),或期刊的封面、版本记录页、目录页。论著需复印封面、版本记录页、目录及本人所著部分正文的前 4 页。凡与他人合著的论著,须由出版单位提供本人所著部分及字数的证明。使用其他名字发表论文论著的,须提供出版单位的笔名 证 明 。论 文 论 著 出 版 (发 表 )时 间 截 止 到 2017 年 6 月 30 日 。以上 A、B 袋材料中涉及的有关 证书,选题报告、审稿意见的图书、期刊,以及论文论著,校对、美术作品,报送材料时须带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美术作品除复印件外,还可提供照片或光盘,评审结束后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