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认识,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自主保安的意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及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第一条:承诺人员范围矿长、各分管副矿长、各专业副总、各职能部室副部长以上管理干部及生产、辅助区队全员。第二条:承诺形式1、矿长需向矿井全体干部职工公开承诺并公示。2、各分管副矿长、专业副总向矿长承诺3、各职能部室及生产、辅助区队负责人向分管副矿长承诺;各职能部室及生产、辅助区队副职向本单位负责人承诺;副区长以下人员逐级承诺。4、新入矿职工在完成“四级”教育后签订安全承诺书,转岗职工在完成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后重新签订安全承诺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职工不应在承诺书上签字。第三条:安全承诺书由煤矿统一制作,承诺人必经在安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并认真履行安全承诺。第四条:各级领导要以岗位安全职责为主要内容,带头落实安全承诺制度。第五条:安全承诺内容安全承诺书为简写版岗位责任制,所有承诺人员应在执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