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安徽商之都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省及总部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内容。劳动纪律管理办法面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在职员工,适用员工在公司不同的工作环境。本办法包括考勤制度、出差制度、休假制度、基本服务规范、安全及保密规定、考核与奖惩制度等六项内容。第四条管理权限。公司各单位(部门)员工考勤管理、出差、休假等,按如下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1.职能部门正职级(含主持工作)以上人员由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批准。其中,各直属(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级以上人员离开该公司所在地半天以上的,应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正规通讯方式报总部分管(联系)领导同意,总经理还应再报请总部总经理同意。2.职能部门副职级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分管领导批准。3.职能部门副职级(不含)以下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但卖场负责人还应经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考勤未刷卡证明事项一般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但部门负责人本人的,应经分管领导审核确认。第二